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和绿地、水务工程、河湖湿地等天然海绵体等具体分类要求同步配套建设海绵设施海绵城市透水混凝土,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01 白云新城片区道路配套绿化项目
本项目主要存在问题为绿地竖向高于周边硬质道路及硬质铺装透水混凝土,雨水无法汇入绿地中;现场不透水硬化面积大,雨水无法进入绿化带,无法起到蓄渗补给地下水的作用。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项目因地制宜设置植草沟、透水铺装、旱溪、蓄水池等海绵设施,透水人行道透水路面起到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回用效果,并充分发挥公园绿地对雨水径流削减及过滤净化的作用,减少周边市政管网及下游河道排水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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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雨水径流路径图)
02 南岗河幸福河湖综合提升工程
从金坑河(金坑水库上游)向木强水库引水的隧洞及渠道淤积严重。同时水声涌汇入口以下段含沙量较大,水质较为浑浊,由水声涌及南岗河汇入的黄泥水影响了南岗河的水质。
本项目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创新雨水滞留、水资源利用系统,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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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工艺)
03 沥滘净水厂三期工程海绵城市建设
沥滘净水厂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厂区内部大部分雨水、生活污水由东南往西北排,污水最终排向进厂污水管网,雨水向西排入西江涌。
本工程主要采用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雨水花园、植草沟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对排水系统、绿地花园系统等部分进行海绵化建设。雨水通过下渗减排、滞留转输等海绵化措施,平均污染削减率为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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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广州市“美丽农村路”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标准和导则,结合“美丽农村路”建设攻坚任务,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广州市“美丽农村路”评价标准(试行)》。
《广州市“美丽农村路”评价标准(试行)》进一步完善了美丽农村路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工程技术、管理养护、安全品质、景观生态、服务设施、公路文化、融合发展等7个方面要求,着力建立科学、高效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一批以“实、安、绿、美、融”为核心,主体工程优质、安全耐久牢固、管养机制健全、路域环境和谐、服务配套完善、绿色生态环保、主题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融合发展新颖、群众获得感突出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落实生态文明要求、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保障。